更新时间:2022.03.23
经济侦查大队案件受理范围: 1、资助恐怖活动罪; 2、走私假币罪; 3、虚报注册资罪; 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7、妨害清算罪; 8、虚假破产罪; 9、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经济侦查大队案件受理范围 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 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 3、对集
经济侦查大队案件受理范围:《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走私假币案、虚报注册资本案等;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等。
经济犯罪案件能够并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的原则。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经济犯罪案件可以并案侦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经济犯罪案件可以并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对跨区域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并由一个地方公安机关为主侦查,其他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协助。必要时,可以并案侦查。
经济犯罪侦查手段一般有以下方式: 1、调查访问。又称调查询问,是一种基本的调查措施,是指利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对与案件相关的人、事、物、相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是案件调查过程中常用的方法; 2、审讯。又称讯问,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核实
经济犯罪侦查程序是: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3、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4、侦查终结后,可以提请检察院起诉。
经济犯罪侦查的一般手段有: 1、调查访问; 2、审讯; 3、现场勘查; 4、摸底排查; 5、控制销赃; 6、查帐、查询和冻结存汇款。经济犯罪侦查的特殊手段有: 1、技术侦查; 2、内线侦查。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的内容一般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内容。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经济犯罪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是,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
经济犯罪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来进行,经济侦查部门其专业的机构就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进行侦查时,一般的案件会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罪、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危害税收征管的罪、金融诈骗的罪、破坏金融秩序的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