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9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为:主要是排除口供,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的开庭是: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请求国家赔偿时效新法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两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方式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赔偿方式为辅。国家赔偿主要是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还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的开庭是: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的。此规定目的是为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02年6
1、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