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
(一)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1、离婚必须经过登记或者诉讼离婚才产生效力。 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
离婚流程分为三个方面: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离婚手续一般有受理、初审、审查、发证,具体流程有: 1、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民政局办证人员查验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 3、办证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
诉讼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是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起诉。第二是法院立案之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第三就是等待法院通知调解。离婚案件是必须要进行调解的。如果条件不成,那么人民法院就会直接判决。法
单方面提出离婚流程如下: 1、写民事诉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2、向法院提供起诉书和副本、结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 4、双方当事人等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