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刑事传唤48小时不合法,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传唤48小时不合法。刑事传唤持续的时间可以长于十二小时,如果犯罪案件的案情特别重大或者复杂的,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可以通过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严重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
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对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将拘传延长到2
条件:案件特别重要、复杂,需要拘留、逮捕的,传唤、拘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嫌疑人不得以连续传唤、拘留的形式变相拘留。传唤、拘留嫌疑人,应当保证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持续传唤48小时不合法。法律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特殊情况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犯罪嫌疑人到侦查机关后,传唤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工作人员询问完毕后必须放犯罪嫌疑人离开。若超出了
法律对刑事传唤的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对刑事传唤的时间作出了要求,一般是不能持续超过十二小时,且不能连续传唤。刑事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
行政传唤时间,按照案情的复杂程度来定。行政传唤时间一般为八小时。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一次传唤讯问不超过十二小时。拘传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
被公安局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小时。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以及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传唤、拘传,但是持续的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24个小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