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因此,若房产在抵押之时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此时房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人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若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则表明双方的约定无效,担保人自然无需承担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免除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否承担责任还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进行综合判断。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
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有: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以下后果: 1、返还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
有下列后果: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
担保合同无效的,取得的定金须返还对方当事人,质押物返还担保人,抵押物登记必须涂销。担保人对担保合同无效需要承担责任的,应该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后,仍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无效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有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