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3、总公司与分公司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附属关系。 子公司由母公司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两者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
公司财务是总公司财务的一部分。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
公司以自身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法人有非法经营、抽逃资金
公司债务与法人的关系是,法定代表人仅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是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关系如下: 1、章程是对公司规定的细化。比如公司法规定了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而公司章程需要细化; 2、公司章程可以补充和替代公司法的规定。例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
集团与公司的区别如下: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系纽带的母子公司;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企事业单位组成
子公司欠债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子公司欠债与母公司没有关系。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其民事责任由其自己承担,母公司是不需要替其承担责任的,所以子公司欠的债母公司是没有责任偿还的,应当由子公司自己承担。
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必须是独立法人。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是有法定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