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1.周一至周五09:00-17:00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双方近期免冠照、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护照或通行证等,共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夫妻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等到二人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
1、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的流程如下:当事人自愿订立离婚协议如果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涉及到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需要对这两个问题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申请发给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成。协议离婚资料准备齐全,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需要2个小时左右。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中》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以下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1、婚姻登记处不具有管辖权;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没有携带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
和平离婚属于协议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的手续主要如下:首先在夫妻二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带着离婚协议书和相关材料、证件前往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其次在登记处进行申请,申请过后需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期满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不同的手续流程。 (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如果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离婚,当天能办理,接收相关材料,但不能当天领取离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审查通过的,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民政局星期天不办理离婚。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