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认定贪污罪,应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
有以下情节: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
贪污罪的未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已经着手实施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贪污罪未遂。贪污罪既遂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共同贪污罪: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
认定贪污案件中犯罪金额的标准:贪污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可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三百万元以上的,则为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的认定: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1万元-3万元的贪污行为。
贪污罪数额的认定: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是要看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那么就不能认定为贪污犯罪当中的共同犯罪。也就说,贪污罪在进行定罪的时候,其身份是非常关键的部分。不过当事人虽然不属国家公职人员,当时也具有贪污这种行为,刑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共同贪污罪: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
这样认定贪污罪证据: 1、在犯罪客体方面,须证明侵犯了公共财物。 2、在犯罪客观方面,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 3、在犯罪主体方面,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4、在犯罪主观方面,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具
贪污罪的认定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