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
农村宅基地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有:转让行为应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应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转让人应当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受让人应当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简单的说就是宅基地将被赋予三种权能,分别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并且三权分离。村集体(村或经济社)是宅基地所有权人,符合
卫星定位为压红线,必须及时核实,无论谁的错误,当事人都要第一时间汇报,由于近几年,农村盖房宅基地审批是城乡一体化管理部门及土地局审批,即使错了,也是审批部门不严导致的,与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不过自己的利益一定要争取。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有效,但要求该租赁合同符合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合同通常没有效,具备下列情形除外: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认定为有效。
城市有房不会取消农村宅基地。户口转城市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收回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基于生活的居住的土地,一般仅允许建设住房,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时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否有使用年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
无效。关于外村村民能否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根据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其法律依据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3条规定,该规定的内容为:“任何单位和个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提前向村集体组织申请才能确定转让合不合法。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