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赔偿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导致的不同程度影响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有: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及陪护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以及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
职工发生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赔偿;如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支付。
工伤保险赔偿后单位需要赔偿职工因工伤而发生的下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