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有效合同的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
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一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是缔约过失责任;二是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责任形态是损害赔偿;三是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义务的缔约形式:一是强制性义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必须作出承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二是附随性义务,附随义务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自动存在于合同中。
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
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义务是:出卖人应当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义务应当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规定有很多,其中主要义务有:一是承租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或为根据性质使用的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二是承租人应当要妥善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合同义务终止的理由及原因:债务人履行完全部债务;双方的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其他的理由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