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是针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应存主刑期满后执行。在有些国家,属于一种保安处分。是对在中国进行了违法活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国人和无国籍
驱逐出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施;对外交人员,通常由驻在国外交部门宣布,是一种外交行为。驱逐出境由出入境公安管理机关执行。
在我国驱逐出境的适用方式比较灵活。刑法规定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应当适用。这即是说,对犯罪的外国人不一定要适用驱逐出境,而是不仅要根据案情,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而且还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的关系以及国际斗争的需要加以决定。驱逐出境适用
驱逐出境亦称逐出国境。在我国,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应存主刑期满后执行。
关于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四条,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如某外国人在我国犯盗窃罪,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也可单独判处有期徒刑。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
驱逐出境有两种方式:1.独立适用。适用于犯罪情节比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我国境内的外国人。2.附加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
驱逐出境的方式具体有: 1、附加适用方式,对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2、独立适用方式,对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驱逐出境,又称限期离境,是指主权国家强迫外国人限期离境。为了维护自己的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主权国家有权驱逐违反自己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根据中国法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得入境,
会被判驱逐出境的人是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是附加刑的一种。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只是适用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的公民。附加的处罚是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这些处罚可以附加适用于被驱逐对象在处以警告、罚款和拘留之后。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不同。限期出境是指,被处罚人在相关部门的限制下,需要在一个明确的出境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