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
区别在于: (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而著作
(一)发表权,就是说软件制作者有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就是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意思是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的权利一般会有: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以下权利,属于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其他权利18.许可使用权19.转让权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作者的署名权、出租权、发行权、复制权、发表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包括财产权中的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发表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署名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修改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复制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发行权等权利。
著作权人应该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