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转让合同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转让债权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实践性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种类的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对于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这个问题由于各方面的限制现在普遍观点都认为银行借贷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的范畴更多观点倾向于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主要有: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
1、《民法典》对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采取了两分法,将一般的赠与合同(不区分书面赠与和口头赠与,但不包括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原则上规定为实践合同; 2、而将具有社会公益
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三)依法不得转让。当
债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区别有五点,分别是: 1、性质不同,借款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合同是股权关系; 2、受偿不同,债权转让合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合同,借款优先于投资; 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合同以收取利息为未来
合同能否转让,需视情况来定。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变更,是在没有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把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是部分转让给其他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转让的类型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的概括转让。 转让的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