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规定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法中对于自首规定: 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 (二)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 (三)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事诉讼法109条立案的规定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犯罪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内容是对于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等应迅速进行审查,对有犯罪事实的,要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不予立案,还要把不立案的原因告诉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拘留的条件: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指认犯罪的;被发现罪证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在逃的等条件。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抗诉条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并且抗诉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刑事诉讼法109条立案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
刑法中的缓刑规定是: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规定中民事诉讼受理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案件的被告明确; 3、案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