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假释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处刑罚,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的办理方法是: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提出提请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监区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假释考验期满的,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获假释的罪犯假释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只能就发现的漏罪对相关人员进行定罪处罚,不能撤销假释。因为假释期已满,假释已经执行完毕。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
假释考验期满的计算: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