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诉讼程序中可以能转让债权。诉讼程序中债权人转让债权不产生受让人继受原债权人在程序中的地位的效果。取得执行名义的债权人转让债权不产生受让人继受执行建请权或执行程序中原债权人地位的效果。
法院起诉程序是: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审理、判决、执行。且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
诉讼程序中可以转让债权,以下情况不可以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小程序可以申请专利。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请求书应当注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等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明确、完整的说明,以技术领域的技术
下列金钱给付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
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 1、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 2、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 3、两者程序规定不尽相同。
适用比例有明显提升。改革试点以来,武汉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数22868件,程序适用率16.52%。相较于改革试点前,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提高了146.6%。具体来看,改革试点半年时间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迅速达到峰值17.14%,此后呈先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如下: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原告不能提交被告详细地址; 2、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3、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 5、发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如下: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
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
诉讼程序中能转让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