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夏季高温补贴,不属于免税范围,属于工资薪金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计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高温费的规定: 1、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适当调整工作以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2、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夏季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高温补贴一般是计入了劳动者的当月工资报酬当中,但要是加上了这个高温补贴之后,当月的工资报酬也没有达到了纳税标准的话,则其实也是可以不用缴纳个税的。
关于高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一般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夏季高温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高温补贴一般是计入了劳动者的当月工资报酬当中,但要是加上了这个高温补贴之后,当月的工资报酬也没有达到了纳税标准的话,则其实也是可以不用缴纳个税的。
免征额是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数额。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起征点每月5000元。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50
高温费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