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确定如下: 1、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
不能,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了三种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三种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
强奸未遂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强奸未遂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应这样确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判处死列、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3、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
剥夺政治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条件就是可以上诉的。上诉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只是会丧失一些政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公民身份。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会当时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的情况有: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单独适用剥夺政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恢复。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指剥夺该权利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多种政治权利。
能。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