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的条件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 1、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能力; 2、有明确的被告; 3、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申请复议; 4、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 5、受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主体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