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四)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以下责任: 1、缴纳出资的责任,如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承担违约责任; 2、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公司股东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3、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承担以下责任: 1、出资不足时,以不足的部分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 2、因违反出资协议,造成公司损失的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包括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未出资范围内对于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若是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处理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出资不真实或者撤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职责就是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出资的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与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2、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
股东对公司主要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义务; 2、依法出资的义务;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的义务;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