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标准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本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直接故意,都有获取非法利益,财物的目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现行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立案的规定: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别人经营和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犯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
中国刑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从中获取了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非法利益,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规是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成立本罪,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第一、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来经营同类营业的,不能以该罪进行定罪,也不构成犯罪;第二、行为人经营的是否属于同类营业。必须是经营和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才构成犯罪。反之不会构成犯罪;第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一、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这里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 二、行为人实施了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的同类营业的行为。 三、行为人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