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定罪: 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已经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成年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3、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4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强奸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
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未遂的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未遂的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强奸未遂如何量刑,而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强奸既遂的基础之上减轻处罚。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