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协议;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
有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之规定,原、被告间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的禁止性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二手无证房产交易,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效,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购买的二手房产无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二手无证房产属于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以及不合法小产权房的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手房买卖无房产证合同有效,但对房屋仅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二手房无房产证导致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以下的四种属于无效合同,具体如下: 1、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的销售资格; 2、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
无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主体不适格的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无效。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符合以下条件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是有效的,房屋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一种物权。但是合同本身是一种债权,只要双方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合同就会生效,但是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要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