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开空头支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罚款的。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是签发和其预留的签章不符合的支票,不采用欺骗的手段取得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五,但是,不少于一千元的
首先,伪造与变造是两个罪名。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使用为目的,模仿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造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通过涂写、填补等方式,
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个罪名是选择性罪名,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上述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者涉及其中一个对象的,都会构成这一罪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进而被使用的一种新型发票,它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如下: 1、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 2、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等; 3、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有
工程款拖欠的后果有四点,分别是: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资本承包,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周转不灵,职工工资拖欠,设备维修出现问题,部分企业破产;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
因为无效合同涉及侵犯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合同订立的那一刻起,就对双方当事人不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有一项例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并不影响双方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如果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将会产生以下数点法律后果: 第一,返还财产。如果在合同履行中,涉及财产给付内容的,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给付财产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第二,赔偿损失。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的行为。变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对真正的货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使其改变成面额、含量不同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变造是对真
企业间借贷有以下法律后果: 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
解除合同后的法律效果如下: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