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同点: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1.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2.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如下: 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 2、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
建筑施工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形式
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
建筑施工承揽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
建筑施工合同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在法定条件下通知对方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达成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的阳合同因为是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其效力。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1、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规避风险。 2、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控制风险。 3、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履行的管理,降低风险。 4、转移风险和开展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阴阳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也应返还,对于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应折价补偿;此外,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如各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