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刑法》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滥伐林木罪可以适用缓刑。缓刑适用条件之一是被判处拘役或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法律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滥伐林木罪,判决结果为三年以下的可以适用缓刑。可禁止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本罪的犯罪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客观要件 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刑法》第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条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有: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不是盗伐。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要素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