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三个方面。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者,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无效,转而采取防止措施,避免了危害结果发生,则自动放弃犯罪者构成犯罪中止,其他共同实行犯则构成犯罪未遂。而不管是什么情况都构成共犯。
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即犯罪行为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其包括: 1、已经在本单位的占有、管理之下并为本单位所有的财物; 2、本单位虽尚未占有、支配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债权; 3、本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至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规定,我国的毒品犯罪罪名主要有13种,具体如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
职务侵犯罪是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职务犯罪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