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单位犯本罪的处罚:对
串通投标罪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串通投标的行为。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与投标者、或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和集体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万元以上
串通招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
1、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3、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区分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时,要判断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必犯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 5、虽不符合上述数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