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具体情况是:其 一、监护人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其 二、监护人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其 三、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四、监护人没有经济能力。
母亲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由父亲监护。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监护人拒绝履行监护职责时,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据规定,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关系。
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监护责任。 一、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监护人不管孩子,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支持和指导未成年人参加适合其年龄的家务、社会福利活动和各种积极健康的体育娱乐活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保护
监护人不宜抚养子女的,可以进行监护权的变更。子女的亲属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法院经过详细调查,符合法定情形的,做出裁决,并且指定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指定监护人不接受的问题:指定监护人不接受的,需要重新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如果对重新指定监护人也不服的,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让法院来指定。
对于居委会不指定监护人的,有关当事人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中的人按其顺序依法进行指定。
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单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