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 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
(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 (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
留置权的二次效力是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
债务人如果在债务到期后仍未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行使留置权,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并进行处理拍卖,以处理留置财产的所得偿还债务人的债务。留置权的宽限期,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就以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但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债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多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
可以使用留置权的合同包括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对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2、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3、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4、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6、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成立留置权的法定条件是: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 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 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