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
工程合同终止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终止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
工程结算说明的总体框架,一般有封面、目录、编制说明、结算书、附件等五个部分。工程内容不同,编制依据也不相同,但都应该具有编制依据的内容、工程的概况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附件一般包括合同、竣工图纸、施工图纸、商务标、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
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主要还是看工程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如果能够通过验收,可以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来支付工程款。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结算方式是: 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进行结算;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经施工方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主张由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3、若工程验收不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黑白合同中结算工程价款是,由当事人已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签订的施工合同,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备案的中标合同和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
工程结算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要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分析。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首先写明甲方(发包人)与乙方(承包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3.具体内容: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工程量、计量方式等。4.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