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不是合法行政主体,不具备合法的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双方订立的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
离婚时,婚前房产并不会纳入财产的分割部分。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婚
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针对的是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房产。由于只有其中一方出资购买了房产,而且如果不存在赠与对方房产的情形的话,这时候没有出资的另一方当然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被认定
离婚起诉状应按以下格式进行书写:1、标题。标题写起诉状或者离婚起诉状都可以。2、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写明双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3、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4、事实和理由。5、致有管辖权的人民
结婚二十年,婚前房产能否分割,需要根据房产的性质来作出区别。首先,如果婚前房产确实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无论双方结婚多少年,该套房产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的婚前房产并不能分割,只能属于一
离婚房产过户的,首先应当有生效的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将其房屋产权转移给另一方,或者有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在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双方携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屋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果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房屋已经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要求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起诉状中应当列明下列事项: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
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也是其个人所有,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由另一方支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属于赠与的,是受赠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属于借款的,房产仍然归一方
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已经付清款项的,就是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其次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在婚内双方一起还贷款的,那么该房产婚后共同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