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责任为: 受害人对于损害结果以及提出的赔偿数额,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
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承担的赔偿比例不超过10%。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没有疾病因素参与。常见于医疗责任事故,如左右不分,把患者健康的器官切除或者损伤了,或者违背用药禁忌导致患者死亡的。责任比例为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
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所谓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一)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
影响医疗事故赔偿的因素有: 1、医疗事故的等级,等级不同,赔偿的数额不同; 2、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之间的紧密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
医疗损害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应当按照如下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查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查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的,事故责任的认定是: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追尾事故责任的划分: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