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父母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共有,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
婚内购买的车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由具体情况决定: 1、在没有夫妻签署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结婚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
结婚后一方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看购房所用财产的性质,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相关约定等情况。首先,从购房所用财产性质来看:如果一方买房所用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同时房产只登记在该方名下,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后男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如果男方使用自己个人财产购置房产的话,即使是在婚后购买,这套房产也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