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l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质,国家、社会、学校有义务提供条件,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有义务送应入学的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妇女儿童保护权益是保障其生命健康权、财产保护权、生存发展权和教育权。每一位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如实举报、揭发、起诉的权利,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处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
不是。根据《教育法》第l8条的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
保证适龄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监护人,指的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的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包含:包括:法定的监护人、指定的监护人、遗嘱监护人以及委托的监护人。以上四种形式的监护人又可以被分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和患有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