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务人对虚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合同法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如下: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具体有:最新《民法典》第538条、第539条等,其主要内容规定了如果债务人以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行使其撤销权。
撤销权行使期限五年和一年的区别如下: 1、如果订立的合同有撤销的理由,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的理由,当事人应当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如果在今年的拒绝期间没有主张,撤销权将被消灭; 3、如果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 2.撤销权的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