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1、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 2、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
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
开荒人具有开荒地的使用权,而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的荒地不是说谁开荒就归谁,实际中在农村部分地方开荒人要是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可以被确权的。在农村荒地也大多属于
以下是关于开垦荒地土地承包权属问题的回答,谢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
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
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隶属未利用的土地)。对未利用地的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8条限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村土地开荒归属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开荒地村里收回怎么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
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常见途径。可以与开发商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和对方协商沟通,找到解决纠纷的途径; 2、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