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认定共同犯罪数额的标准是:以犯罪故意所指向的、并以其犯所侵害的总额为标准。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争议较多。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客观方面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未缴获毒品,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参加了运输毒品的,可以认定为运输毒品犯罪。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运输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行为人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且犯罪情节较重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认定贩卖毒品罪的方式: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
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
贩卖毒品罪既遂的认定: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行为犯是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 在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就是完成了犯罪行为,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因此这种行为的实行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就能视为行为的
认定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方式如下: 1、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贩卖毒品罪主体; 2、贩卖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3、贩卖毒品罪在
窝藏包庇罪的认定有: 1、对象要件,本罪对象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或者包庇犯罪分子;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
法院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裁判: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
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