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混同等手
这取决于公司究竟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前者,则不存在变更法人,而是直接变更投资人;如果是后者,则可以单独变更法定代表人,并不要求股东是同一个人。原因是,如果是独资企业,就没有法人和股东,只有投资人。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设股东会,可以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公司股东行使权利,作出的决议叫做“股东决定”,由唯一的股东盖章生效。公司,法人、经理、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产生。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公司法的一般任命
1.一旦被法院认定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那么,就意味着公司失去了法人组织的财产独立性,法律责任将会连带延伸到股东个人头上,事实上,股东很可能将以个人财产为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控股股东公司法有以下规定: 1.控股股东指其资额占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五十或者其持股份占股份限公司,股本总额百五十股东;资额或者持股份比例虽足百五十依其资额或者持股份所享表决权已足股东、股东
公司股东不出资是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根据其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股权投资作出明确的概念解释,但实践中一般认为,通过投资设立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就是股权投资行为。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行为取得公司股权,并从公司股权中获取利润。从这个角度来讲,设立全资子公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自然人独资无法增加股东。 自然人独资,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两者的不同在于前者是特殊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后者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