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法律对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
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 原则上自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为工休日,完全适用国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除外,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法规,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特别的制度,对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适合不定时工作的,如长途运输员。他们的时间不定时休息的,但是一般来说都是要每天八个小时,一周休息一天。
不定时工作制工伤认定如下: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工伤认定如下: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改革实施前,原企业应就职工安置成本、劳动关系延续等问题与投资者明确相关责任,制定职工安置计划。企业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改制时,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要求公开。还要合理制定和通过对职工的安置方案。
不定时工作制,顾名思义,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制度。具体而言,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针对不能实行按时上下班的标准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一种特殊工作
关于综合计时制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的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中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如下: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八小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