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征地补偿应当包括以下几项:1、土地补偿费(对因土地被征收造成损失的补偿);2、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如果被征收的土地上有附着物:如房屋、种植物等,需要补偿);3、安置补助(由于土地被征收导致搬迁、临时安置等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各个地方是
国家征用土地一般不会赔偿,但会给予相应补偿,其相关规定为: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占用农村土地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国家土地征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国家征收土地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赔偿,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赔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赔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
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 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而赔偿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山地征用国家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2、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3、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国家土地征收,青苗费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