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以下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的: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见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作为见证人的证据。 3、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
刑事案件证人不作证如果是在审判阶段审理时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件情况及内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如果公民由于一些自身的原因拒绝在侦查或者是检查案件阶段不予作证的话,也不可以进行强制。只可以通过疏导教育,令公民出面作证。如果公民一开始答应作证,但是在审判阶段时又反悔不出庭作证
在刑事案件中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有: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
刑事案件中,只要是可以证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的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据有以下几种: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下列人员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如果是被告人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
订立遗嘱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继承人、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需要遗嘱见证人在场的遗嘱包括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以上遗嘱都需要两名以上遗嘱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仅限于危急情况下成立,遗嘱人能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以及与二者有着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因为见证人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的证明人,见证人的证明会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所以法律对见证人设定了一定的要求,以最大程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相关利害人也不能成为见证人。录音录像遗嘱、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