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不能减刑的三类人,并不是不适用减刑,而是严格限制其减刑,这三类人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相关规定的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的,则由原告,即服刑人员的配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是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等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
1、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 2、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 3、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