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根据我国收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1、出现收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遗弃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2、收养人存在着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未成年被收养人的行为;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使父或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未成年子女归父或者母
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是这样的: 1、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
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2)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并且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血缘关系是指同一祖先、同一血缘所衍生的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养父母关系。直系血亲禁止结婚。所谓直系亲属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与祖父母、孙子孙女等之间的关系;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
以下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监护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监护人的精神病已经治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被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配偶担任监护人的,因离婚而终止。
相邻关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解除劳动关系的类型: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即由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