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仅对民事案件不同诉讼程序提出时效抗辩应否采纳作出了规定,即: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但是,对于劳动仲裁程序
商标侵权的抗辩如下: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被申请为注
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审判或仲裁时,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债务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主张该权利:1、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2、债务人破产案件在受理中;3、债权人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和催告抗辩权,法律特征有: 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 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 3、一般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针对主合同履行中的特定事由进行。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和催告抗辩权,法律特征有: 1.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保证责任方式的限制; 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的取得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 3.一般抗辩权的行使主要是针对主合同履行中的特定事由进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既适用于双务合同,也适用于单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可以适用于连带之债。当事人因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解除而产生的相互义务,若基于对价关系,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
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必须属于异时属行。 (三)行使期间为合同生效后至先展行义务展行完毕之前。 (四)先展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属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
符合以下情况的合同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并且互为对待给付; (二)须对方未为履行债务或未为发行债务之提出; (三)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对方之对待给付为可能履行。 在适用的范围上,当事人行使同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履行顺序的,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义务时,后履行人可行使此抗辩权; 3、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一、不履行债务的。 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 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
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对方义务可能履行;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