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如下: 1、其他未成年人监护人、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 2、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人民法院。根据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
有权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
《民法典》规定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有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组织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要履行义务。法律规定,即使父母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也应当继续履行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依法给付抚养费。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按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或变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进行审理时有如下情况: 1、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2、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