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检察院决定批捕期限是七日,具体规定如下: 1、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内,决定是否逮捕; 2、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
批准逮捕不能视为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的时侯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批准逮捕后原则上也可以取保候审,但是需要符合以下要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下情况检察院会批准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
批准逮捕后会有两种结果,检察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所作的书面决定。对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料、证据等,人民检察院在仔细审查后,如果认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已构成犯罪,但罪行轻微不够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虽然罪行较重,
批准逮捕的机构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自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多久需要依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侦查的,可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