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离婚期间一方毁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不是犯法呢?不犯法。但是这种行为会导致毁坏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分不到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隐
对方起诉离婚,同时具有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时候并不可以反诉。但是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辩理由,证明对方确实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甚至是不分财产。需要明确,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离婚案件的反诉
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分配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照顾无过错方与子女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第二类: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第三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同时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判决。换句话说,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按照个案的情况
如果离婚,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法要按照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区别和判断。首先,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才能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就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决定由其中一方取得所有的财
离婚时房产过户的规定如下: 1、首先房屋必须要取得合法的产权,才能够办理过户登记。如果离婚时房屋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那么还不能够办理过户登记。只能够在房屋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带上产权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2、在办理房屋过户登
女方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在婚前书面约定房产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可以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取得的受赠财产,不一定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过程中,能够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
首先,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也算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0条的规定,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时,婚姻关系宣告解除。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之后,根据判决结果,写成的法律文书。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了。因为法院生
补办结婚证只能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补办,一个人不能补办。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的,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到原来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这里所说的“原来办证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个人离婚,孩子的判决具体如下: 1、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