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的追偿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3、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
合伙人的追偿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3、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
1、货币:合伙人出资所用货币应当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 2、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 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 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劳务出资等等。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得以进行合伙经营事务的物质前提。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可以是均等的,也可以是不均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
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 1、合伙人之间,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各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而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股东应当按期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2、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进行出资。有限合伙人以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有: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清偿债务的合伙人的追偿方式如下: 1、合伙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对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部分的债务,合伙人偿还之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